《拉薩市全域旅游發展促進條例》三大特色亮點值得關注
2025-06-06 來源:中國西藏網 | 分享: |
隨著拉薩市旅游業的快速發展,在旅游業轉型升級的過程中,出現了旅游新業態發展緩慢、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短板、體制機制不完善等問題。2025年5月27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準了新制定的《拉薩市全域旅游發展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這部地方性法規的出臺,將規范和解決拉薩市旅游業存在的問題,促進拉薩市文旅產業大發展。
6月4日,拉薩市人民政府舉行新聞發布會,就社會各界及媒體記者對該《條例》所關心關注的問題進行了解答。
《條例》共七章五十六條,主要包括規劃建設、產業促進、服務保障、監督管理等內容。條例草案經過反復修改,充分吸納了各方面意見建議,并多次召開部門協調會和專家論證會,多次征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基層立法聯系點、部分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不同群體、不同領域的意見建議,于2025年4月29日,經拉薩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于2025年5月27日經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批準,將于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條例》有三個方面的特色亮點值得關注:
第一方面,突出全域旅游,明確立法目的、發展原則。
發展全域旅游,拉薩市具有得天獨厚的旅游資源和現實基礎,《條例》明確了“為了促進全域旅游高質量發展,推動建設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的立法目的。
拉薩作為西藏自治區首府和多民族聚居地,《條例》明確 “發展全域旅游,應當堅持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為主線,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根據中央精神和市委關于全域旅游發展的要求,《條例》明確 “發展全域旅游,應當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社會參與、創新驅動、綠色發展的原則,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相統一。”
第二方面,突出科學發展,強化全域旅游規劃統領。
為進一步鞏固和拓展全域旅游發展成果,構建全域旅游協同發展機制,實現區域資源有機整合、產業融合發展、社會共建共享,《條例》明確要求市、縣兩級政府要編制全域旅游發展規劃以及編制全域旅游發展規劃的具體要求和編制原則。
第三方面,突出地方特色,增強拉薩旅游吸引力。
圍繞拉薩特色,《條例》明確政府支持具有本地民族特色的文藝演出迭代升級;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挖掘地方特色飲食文化;鼓勵和支持利用生態和藏醫藥資源開發養老養生康養項目;建設高原體育旅游基地;挖掘藏式傳統民族體育項目,開發高原特色體育旅游產品;培育林卡旅游品牌;依托溝域自然和人文景觀,構建具有區域特色的溝域旅游產業集聚區;開發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會展節慶旅游產品等。